各镇办工业基地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助力我省经济重启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城乡贫困患癌妇女开展人道救助工作的通知》(中红办字64号)要求,省妇联、省红十字会利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划拨我省的社会捐赠资金,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城乡贫困患癌妇女开展人道救助工作。为切实落实好本次人道救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道救助资金、救助标准和救助人数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划拨我省万元社会捐赠资金,受助妇女每人元,共救助0人。
二、救助病种、对象和救助条件
1.救助病种
罹患女性生殖系统癌症(除宫颈癌、乳腺癌外)。
2、救助对象和条件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罹患女性生殖系统癌症的城乡贫困、低保妇女。
请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携带个人诊断证明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由各乡镇办事处工业基地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等资料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基地妇联报名。各镇办工业基地妇联负责对辖区内患病妇女资料进行严格把关,经资格初审后于11月5日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湖北省“城乡贫困妇女生殖系统癌症患者”人道救助个人申请审批表》、《人道救助情况汇总表》及其佐证资料报送至市妇联。
市妇联联系人:陈竹
-,邮箱:
qq.